《湖北省民政厅经营性公墓审批》
一、事项名称
经营性公墓审批
二、设定依据
三、受理条件《湖北省民政厅经营性公墓审批》
1、必须在省政府规划范围内;
2、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;
3、选址必须距离风景名胜区、文物保护区2000米以外,距离铁路、
公路主干线两侧以及重要建筑物、居民居住区500米以外,距离
水库、河流堤坝、水源500米以外;不得占用耕地、林地。
四、办理程序《湖北省民政厅经营性公墓审批》
1、申请人提供相关申请材料,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、州民
政局审核;
2、市州民政局审核同意后,向省民政厅提交申办请示;
3、省民政厅收到请示后,审核上报材料,并到实地察看,提出意见,
经处长研究同意后报厅领导审定;
4、批复。
五、收费标准:不收费《湖北省民政厅经营性公墓审批》
六、办理期限:20个工作日
七、申请材料目录《湖北省民政厅经营性公墓审批》
1、兴建公墓的申请报告;
2、当地政府同意兴建公墓的批文;
3、当地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立项的批文;
4、土(林)地管理部门审批的土(林)地使用证(复印件);
5、当地规划部门审批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(复印件);
6、可行性研究报告;
7、合作单位的营业执照(复印件);
8、联营兴办的合作合同书;
9、公墓规划图。
八、责任部门:湖北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
九、办公地址: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99号
十、办公时间:法定工作日
十一、联系方式:027-50657017
十二、咨询投诉方式
1、咨询:027-50657017,fsc_mzt@hbmzt.gov.cn;
2、投诉:027-50657089,jcc_mzt@hbmzt.gov.cn。
十三、办理流程表
办理程序 |
工作权限 |
责任人 |
办理时限 |
窗口 |
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 |
孙 波 |
|
受理 |
分管业务科长 |
孙 波 |
5日 |
审查(一) |
分管业务处长 |
王若毅 |
3日 |
审查(二) |
处长 |
浦庆萍 |
3日 |
决定 |
分管副厅长 |
余 琳 |
5日 |
办结 |
湖北省民政厅 |
孙 波 |
4日 |